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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礼品文化:送礼民俗风俗
达人礼品 / 2012-08-22

  礼物是感情的载体。任何礼物都表示送礼人的特有心意,或酬谢、或求人、或联络感情等等。

 

  在上世纪80年代之前,做为千年古都,榕城的民间春节送礼是有特定对象和特定方式的。在榕城,春节送礼主要针对三大对象:


  一是商家,他们一年赚的钱都是靠同行或者社会各方的帮助,临近春节都会送礼表示感谢,腊月二十几是他们送礼的高峰期;


  二是对长辈、老师或师傅要送礼,因为他们带给你文化和本领,时间一般在春节前;


  三是出嫁的女儿要为父母亲送礼。


  而出嫁的女儿送礼回娘家,在福州一向是比较讲究的。一般尾牙前后,女儿就要备好送娘家的“礼”,必定要有这几样东西:一块重二三十斤的年糕、一只猪蹄、两条鲢鱼或草鱼以及福橘。这个习惯从明清开始到解放以后一直在福州延续着。另外,正月廿九,“拗九粥”(糯米加上花生瓜子等熬成的甜粥)也是女儿回娘家送礼的一个民俗。


  “父母也会给出嫁的女儿回礼,一般从正月初五到十五。”林焱补充道,以前父母给女儿的回礼会把钱折成金元宝等形状,在上面盖一层红纸捆起来,还会送橘子、甘蔗、灯笼,这是有一定含意的,就是希望女儿早生贵子,家里早添人丁。“灯”的福州话跟“丁”同音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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